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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相关单位:
《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是高等教育统计中最基础、最重要的数据来源,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
统计时点:2024年9月1日,学生数据统计时点为2024年9月30日(2024级新生入学后的人数)。
统计时段: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二、填报内容
《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年报,共有33个表,主要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学生数据、教师信息、办学基本条件等,相比去年,调整了部分表格的内涵,具体内容详见任务分解表。
季报于每年的1月底、4月底、7月底、10月底报送,主要包括学生变动情况及学生死亡的原因。
三、填报要求
1.严格贯彻落实各类统计法律法规。各单位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等各类统计法律法规精神,强化依法统计,全面防范统计数据弄虚作假,不断提高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水平。
2.充分认识教育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是教育部依法设立的唯一综合统计报表,是服务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社会各界的科学决策的法定数据,也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价学校办学水平、高校领导班子考核、招生计划下达、办学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此事。
3.继续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填报工作。2021年起,教育部启用了教育统计数据联网直报系统。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学习《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等相关文件,严格执行调查制度,扎实开展统计调查,明确统计范围,准确把握统计口径,切实履行好依法统计职责。强化全过程监管和数据预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教育部每年会在全国范围内抽查学校统计数据,实行“一校一报告”。市教委也会组织专家对全市教育统计数据进行专项核查,以“非互查”和“线上+线下”的核查机制反复进行数据审核。各单位要对统计数据进行自查,切实把数据核查工作落实落细,切实提升教育统计数据质量。学生、教师、办学条件、财务数据,要与上级对应职能部门数据保持一致。相关数据应与2024年国家数据平台保持一致;所填数据与近期上报上级部门数据差异较大的,请详细说明变动原因。
5.积极参与线上线下统计培训工作。为确保统计质量,请组织统计人员做好岗位培训,各单位积极参与线上线下培训,用好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在线培训平台(********),确保统计人员把握各项改革内容,准确理解指标内涵和填报要求,熟练掌握系统软件操作流程,高质量完成统计工作。
四、相关责任单位
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后勤处、党委保卫部、校团委、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数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五、上报及其他要求
教育事业统计报表采用逐级布置、逐级审核、逐级汇总,最终形成描述国家教育发展现状的统计报表。我校基础数据填报工作由相关部门分项填报,统计汇总后,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汇总至发展规划与评估处审核。请各单位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表格交至恪勤楼306室,同时提交电子版数据,联系人:郭霞,联系电话:49669616,邮箱:37542392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2024年高等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任务分解表
发展规划与评估处
2024年9月23日
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填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