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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 “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实际,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二、活动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切实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各学院须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师生安全素养为着力点,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技防能力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学校教学科研活动有序进行。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01日— 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 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
学校层面,通过组织实验室安全专家讲座、制作宣传栏海报、播放实验室安全事故警示片及应急演练视频等途径,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学院层面,结合专业特点和危险源类别,开展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特种设备、水电气等方面的安全知识宣传;实验室层面,结合研究项目和实验需要,开展专业性、经常性的实验指导、仪器设备安全操作培训。
(二) 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培训,落实安全考试准入制度
相关学院围绕危险化学品管理、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等开展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学校及学院将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拟于下学期初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考试,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具体安排事宜参见后续通知。
(三) 强化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
各学院结合前期自查自纠及学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对照隐患整改方案和完成期限,已完成整改的及时销账,未按要求和期限完成的须强化整改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四) 开展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集中清理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规范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将组织开展实验室废液、废弃化学试剂、空试剂瓶等集中处置工作,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
(五) 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
请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危险源管理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应对实验室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五、活动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实验室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请于2023年7月01日前报送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5481927@qq.com,纸质版签字加盖公章后交至恪勤楼107室。
联系人: 王召东 49891788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