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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防范化解各类实验室安全风险,保障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有序重启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开学教职工会议、班会、新生入学第一课等渠道加强师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遵守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师生实验室安全素养。
二、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
各学院组织所辖实验室负责人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按照学校在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发布的检查任务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做好隐患整改。
(一)仪器设备安全
做好仪器设备重启前的调试和维护,加强对仪器设备启动中的隐患排查,尤其是各类机电设备、特种设备(高压灭菌锅、反应釜等)是否完好,能否正常运行,有无安全隐患。
(二)实验室水电安全
重点检查各类仪器设备开关、插头插座是否松动老化;有无裸露连接线和私拉乱接现象;水槽、地漏及下水道是否通畅,水龙头、上下水管有无破损,冷却冷凝系统连接管是否老化破损。
(三)消防及防护安全
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消防喷淋等)是否适用、齐备,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应急喷淋、洗眼装置是否可正常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急救药品是否配备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四)危险化学品及气体使用安全
实验室危化品购买、存放、使用、处置是否规范;危险气体是否泄漏;危险化学品是否遗失(尤其是易制毒、易制爆、易燃危化品);管制类化学品台账管理是否规范;气体钢瓶存放是否固定,远离热源等。
(五)实验场所安全
各实验室启用前需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以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长时间聚集,构成危害;同时整理物品,打扫卫生,营造安全、整洁的实验环境。
三、组织参加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考试
学校拟于开学后组织开展2024级本科生及研究生新生、2022级专升本新生、2024年新进教职工实验室安全通识教育知识学习与准入考试,请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秋季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条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为新学期学校教学科研有序运行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9月8日前,各学院完成开学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学校将择期开展现场检查,并填报《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于9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及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纸稿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联系人:王召东 49891788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