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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重庆市教委启动了2024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上半年集中结题工作于2024年6月、11月集中开展,其他时间不再受理。
(二)结题项目。2022年及以前立项的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及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择优资助项目,应争取在年内全部结题,能够在本年度内完成的项目无需再提交延期申请。
二、结题验收
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以成果质量和贡献为导向,重点考核政治立场、理论创新、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在满足项目成果研究内容与项目主题一致,发表、出版、提交有关部门决策参考时标明项目编号的前提下,2022年及以前立项的课题需达到项目合同书要求条件方可结题;2023年立项的课题根据项目类别、立项类型、成果形式及项目合同书相关约定等进行综合评分(参考分值见附件1),评分达到结题条件要求方可申请结题,评分满足相应条件可免予鉴定:
(一)成果形式。项目成果形式可以是学术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咨政报告、决策建议等。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形成的软件、数据库、专利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一并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
(二)验收内容。项目责任人须按照合同书相关约定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XX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XX项目(项目编号)”字样。重大项目成果累计得分180分以上,重点项目累计得分100分以上,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累计得分60分以上方可结题。须组织鉴定的项目,专家鉴定意见须明确指出项目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等,并对相应成果赋分,专家签名时应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组织鉴定。重大项目鉴定由市教委组织实施,项目完成研究任务提交结题申请前,须组织成果鉴定会议,会议方案由项目承担单位报送市教委审定后组织开展。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鉴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以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方式进行,鉴定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3人,半数以上由校外同行专家组成。
(四)免予鉴定。重大项目结题均需开展成果鉴定,重点项目成果累计得分130分以上,且50分以上成果不少于2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成果累计得分60分以上免予鉴定,由所在单位审核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在树立正确导向、严格底线要求、优化评价方式、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统筹安排,设置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标准、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完善同行评价机制,强化对项目负责人、主研人和成果鉴定专家的科研诚信要求,让项目研究回归学术本质,为广大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氛围。
(二)项目承担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成果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价值取向进行严格把关,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等进行认真审核,对结题审核表的内容逐一核实查验后,方可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经项目承担单位初步审核满足验收要求的项目,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鉴定,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不用组织专家鉴定。提交专家鉴定的成果材料中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信息,鉴定意见反馈前不得向项目负责人透露鉴定专家信息,杜绝各种干扰专家鉴定工作的不端行为。
(三)结题材料经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可在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中下载结题证书并自行打印。未录入管理系统的项目由所在单位统一到教委打印纸质结题证书。
(四)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结题申请不予受理:
1.结题材料不规范,材料不全者。
2.项目承担单位把关不严,未按照要求组织专家鉴定者。
3.个人报送结题材料者。
四、结题材料
满足以上结题验收条件者,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申请结题,并在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
(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四)《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或项目立项当年立项通知。
(五)须组织专家鉴定的需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
(六)有变更事项的需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
(七)项目成果(学术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咨政报告、决策建议等扫描件)。
(八)其他证明材料。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切实按照通知要求,敦促应结题项目积极推进研究,按期结题,同时按下列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1.2022年立项未达结题条件的,需提交纸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两份申请延期至2025年12月,同时完成市教委项目系统延期申请;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应年内完成结题,未达结题条件因故无法继续开展研究的项目,需填写并提交纸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三份申请中止或撤项。
2.已达结题条件、申请鉴定结题的
请项目负责人将《结题审核表》、《结题报告书》、任务书扫描件、项目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打包,交所在单位审核汇总。
以上结题、变更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于2024年6月5日17:00(下半年时点另行通知)前发送社科处邮箱。由社科处统一组织专家鉴定。
3.符合免鉴定条件及通过鉴定予以结题的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6月24日前(下半年时点另行通知)提交《结题审核表》纸质件一式三份至社科处606室,同时于6月27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和提交:
(1)将前述结题材料(一)至(六)项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在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管理系统中结题报告书对应栏上传;
(2)将前述结题材料(七)至(八)项原件分别扫描后,在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管理系统相应栏上传PDF文档。
联系人:江松
电话:49891792
电子邮箱:cqwlxysk@163.com
附件:1.结题审核评估参
2.结题审核表
3.结题报告书
4.项目变更申请表
5.逾期未结题项目一览表(另发)
6.2024年度集中结题工作答疑
社会科学处(期刊社)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