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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城市管理行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 18:17 来源:人事处 点击率:

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渝职改办〔2023270号)要求以及市城市管理局通知,现就征集评审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方向及人数

专业方向以道路桥梁、市政工程、电气与照明、景观照明、环境工程、环卫工程、风景园林、数字技术、大数据智能化等城市管理行业相关专业为主。学校将择优推荐每个专业2-3名专家最终入专家库资格以城管局为准 

专家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所评专业业务,掌握职称评审有关政策,了解本行业人才队伍的发展现状和方向,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取得城市管理行业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副高级职称5年及以上或取得正高级职称(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取得副高级职称年限)。

(三)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熟悉计算机操作使用,能正确使用职称评审系统,在评审活动中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入库: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内的;

2.受到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的;

3.被组织立案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的;

4.不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及要求,不服从评审组织安排的;

5.不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评审专家的;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业内知名专家除外)原则上不再进入。

三、推荐程序

1. 申报人员请填写《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推荐表》、《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基本信息汇总表》提交二级学院汇总,报送人事处专技科(恪勤楼315)

2.按照专家库构成情况,从申报专家中按专业分类择优推荐市城管局

    四、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单位2024320日前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 Excel版本)电子件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吴新琪、崔瑞夫  

 话:49891713

 箱:1187528632@qq.com

 

         附件1: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2: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基本信息汇总表.xls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