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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照相机和便携式电脑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09:36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率: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学校三年财务提振计划实施,理顺厘清资产管理各项工作,结合相机和便携式电脑专项清查和实际使用情况,做好资源盘活利用,提高使用效率。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拟申请报废的相机和便携式电脑。请各单位核实资产信息,达到使用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的,在资产管理平台提出报废申请,经部门领导审签后,将申请单纸质件和实物(做好标识)提交至恪勤楼109办公室。提交时间:202438日前,接收人:邹世波,联系电话:49891781

二、拟申请调剂的相机和便携式电脑。请各单位核实资产信息,对超出定额配置标准或闲置可以正常使用的,在资产管理平台提出调剂申请,经部门领导审签后,将申请单纸质件和实物(做好标识)提交至恪勤楼105办公室。提交时间:202438日前,接收人:罗杰,联系电话:49891786

三、开展资产管理自查自纠。请各单位开展资产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在2024331日前,整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收回已经离职、退休人员持有的资产,完成校内岗位变动人员资产调拨申签,完善资产信息系统台账等,确保资产管理制度执行到位。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