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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保障开学前后实验室的安全有序重启运行,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开学教职工会议、班会、开学第一课等渠道加强师生实验室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要求师生遵守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学院组织所辖实验室负责人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按照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发布的检查任务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做好隐患整改。
(一)仪器设备安全
做好仪器设备重启前的调试和维护,加强对仪器设备启动中的隐患排查,尤其是各类机电设备、特种设备(高压灭菌锅、反应釜等)是否完好、能否正常运行,有无安全隐患。
(二)实验室水电安全
各类仪器设备开关、插头插座是否松动老化;有无裸露连接线和私拉乱接现象;水槽、地漏及下水道是否通畅,水龙头、上下水管有无破损,冷却冷凝系统连接管有无老化破损。
(三)消防及防护安全
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消防喷淋等)是否适用、齐备,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应急喷淋、洗眼装置是否可正常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急救药品是否配备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四)危险化学品及气体使用安全
实验室危化品购买、存放、使用、处置是否规范;危险气体是否泄漏;危险化学品是否遗失(尤其是易制毒、易制爆、易燃危化品);管制类化学品台账管理是否规范;气体钢瓶存放是否固定,远离热源等。
(五)实验场所安全
良好的实验室卫生环境是安全的基础,各实验室启用前,需整理物品,打扫卫生,营造安全、整洁的实验环境。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开学前 “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及时整改。
2月26日前,各学院完成开学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学校于2月25日下午开展开学准备工作检查,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择期组织现场安全检查抽查。3月15日前完成《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的填报,并将电子稿及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纸稿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联系人:王召东 49891788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