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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支持市属高校选派优秀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工作方案》(渝教人发〔2023〕4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全球十大赌场排名榜开展2024年度市属高校选派优秀教师攻读在渝高校博士学位专项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函〔2023〕46号)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度选派优秀教师攻读在渝高校博士学位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以及加快形成西部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需要,助力加快构建“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按照“聚焦重点、立足培养、稳定队伍、关注发展”的原则,创造良好的制度、政策和学习环境,择优选拔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攻读博士学位。
二、工作安排
根据《支持市属高校选派优秀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工作方案》(渝教人发〔2023〕4号)精神,请各二级学院围绕学校重点发展领域,站在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提早谋划安排,充分宣传发动,参照2024年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指标(附件1)和选派高校与培养高校对口合作建议名单(附件2)开展2024年度相关工作。
三、选派人员条件
选派人员应为全职在岗且尚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二级学院中青年骨干专任教师,符合培养高校报考条件,其中,自然科学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科领域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其他
1.选派教师攻读博士期间,可累计脱产两年,脱产期间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工作,保证其高质量完成学业。
2.选派教师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书中须明确毕业后在学校服务年限。
3.对口合作培养高校名单将依据相关高校学科发展、博士点建设、招生专业设置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请各二级单位于2023年12月28日将报名推荐情况统计表(附件3)盖章提交至恪勤楼315办公室。待招生录取工作后,将录取情况统计表(附件4)盖章提交至315办公室。
联系人:吴新琪、崔瑞夫
联系电话:49891713。
附件1:2024年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指标.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