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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了《关于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教语用〔2023〕1号),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全市高校语委办唯一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
近年来,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由校语委办负责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统筹开展普通话推广工作。学校建有国家语委普通话测试站,是重庆市首个使用普通话“人脸识别”测试系统的学校,每年组织渝西地区两万余人参加考试,承担重庆市“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等系列活动,组成近100人的“语夫子”推普团队,深入重庆和四川10余个区县农村开展普通话推广,为西部职教基地20余所职业院校农村学生开展培训测试普通话10万余人次,带动百万人讲好普通话。
据悉,此次表彰是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开展,也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22年来首次开展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表彰活动。
(编辑:颜其春,责任编辑:许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