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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学校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高校年度十大“双创”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重庆高校年度十大“双创”明星校内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或毕业3年内的学生,在新技术、新产品、新的商业模式开发与推广中做出重大突破或在创业中取得重大业绩的个人。往届“双创”明星获得者不纳入本次评选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或毕业3年内高校学生,各学院限推荐“双创”明星2名(教师和学生各1名),如不具备条件可放弃申报。
(二)“双创”明星申请人须在新技术、新产品、新的商业模式开发与推广中做出重大突破或在创业中取得重大业绩。所开发或推广的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应属于依托高校、申请人或申请人注册的创业公司,其发明人/设计人/著作权人须为学校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或毕业3年内的我校学生,且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三)重大突破或重大业绩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之间。
三、表彰奖励
评选产生的2023年度重庆高校十大“双创”明星,由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金(每人奖励两万元人民币),入围者颁发荣誉证书。
奖项设置:双创明星(学生)、双创明星(教师)、双创明星(孵化平台建设者)、双创明星(投资人兼创业导师)。
四、申报流程
(一)自主报名(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9日)
符合条件的师生填写《重庆市高校年度十大“双创”明星申报表》(附件),并提交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开发与推广的效益证明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无需装订成册),于2023年5月9日16:3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23-49669635
邮 箱:1549653144@qq.com
办公室:恪勤楼311办公室
(二)校级评审(2023年5月15日前)
学校组织专家对“双创”明星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遴选、推荐“双创”明星2名(教师和学生各1名)。
(三)市级评审(2023年6月30日前)
1.评审原则。组织单位对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和评审记录等做出具体规定;评审专家需严格遵照评审标准,以申报材料为依据客观公正评审。
2.评审程序。由专家遴选组和评选联络组将报名师生进行随机分配,并从重庆市教委专家库邀请各行业专家进行现场打分初步评选,根据专家打分情况依次选前20名进入下一评选环节。
(四)尽职调查(2023年9月15日前)
由评选联络组及相关专家团队对20个入围的“双创”明星进行项目实地尽职调查,尽职调查通过后进入现场路演评选答辩。
(五)现场答辩(2023年9月30日前)
以项目路演方式进行,由专家团队对入围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打分,最终评选十佳“双创”明星,针对获奖“双创”明星进行颁奖表彰,对未入选的候选人颁发入围提名奖。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