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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五一”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1.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文件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将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压实安全责任,全力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各学院在放假前,应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尤其涉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含气瓶)、危险废弃物等重点防护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3.各学院假期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突发事件的“四防”工作。
二、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
1.放假期间,原则上实验室不开放。确因教学或科研需要,必须在假期使用实验室的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与措施,对相关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假期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在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实验,要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措施。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除冰箱、培养箱等常规需长通电设备外),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2.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含气瓶)存储点,危险废弃物存储点,贵重仪器存放地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技术防范措施,严格做到专人负责及使用登记制度、记录各类台账,确保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3.各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要求,严格落实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
4.各学院制定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如有实验室安全异常及特发事件须及时上报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联系人: 王召东 1389616935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