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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国家教学名师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遴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6—2022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二)非现任校级领导。
(三)非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入选者。
二、申报遴选程序
(一)各二级单位组织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及时填写推荐表,提交相关材料。
(二)各二级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向学校择优推荐。
(三)学校根据申报遴选要求,按照推荐指标(我校推荐指标为1人)评选确定初步人选,向教委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遴选推荐,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二)各二级单位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5:00前,将推荐人选推荐表和电子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报送至市人事处(恪勤楼31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shichu314@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方式:崔瑞夫、王月,49891713。
附件:候选人推荐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