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21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培训计划 及开展高知群体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6 16:55 来源:组织部 点击率:

校内各党总支:

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党校培训和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中组部、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有关在大学生党员和高知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最新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及发展对象培训

(一)严格发展指标

根据党员发展工作最新要求和市委教育工委2021年度发展党员指标要求,学校2021年下半年发展党员计划总数约为2020年下半年实际发展党员总数的2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人数规模和2021年上半年基本保持一致,请各党组织对照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及发展党员的人数规模,按比例确定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党员计划数,在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基础上,用足用好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指标计划。

(二)关注重点群体

1.关注低年级和少数民族学生。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关注低年级(大一、二年级)学生,加强对低年级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引导考察。二级学院党组织要注重新生入学教育,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在大一新生中宣传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方针,提升学生的思想觉悟,引导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加大在低年级学生中发展党员力度,实现低年级学生发展党员数不低于当年大学生发展党员数的30%。要时刻关注少数民族学生,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帮助少数民族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关注高知群体。各党组织要将高知群体列为党员发展工作的重点,党总支书记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联系,尤其是近3年未发展党员教师的党支部,要经常谈心谈话,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教师吸收入党。

请各党总支(机关可以支部为单位)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科学制定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党员计划(附件1),于9月13日前,将计划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邮箱,其中高知群体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党员数可进行单列,不受计划数限制。

二、高知群体发展党员工作

(一)特殊部门,特殊要求。党政办、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处、纪检监察室、人事处等部门,因工作性质特殊,除已经是民主党派外,其他非党员教职工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党总支书记及时进行谈心谈话,争取早日入党。

(二)重点群体、重点关注。请各党总支严格摸排教职工政治面貌,建立非党员教职工台账,对近3年入职的政治面貌为群众的教职工,特别是高知群体,要列为党员发展工作的重点。党总支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全球十大赌场排名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实施办法》(重文理委〔2018〕40号)等文件规定,主动联系、个别谈心,尤其是近3年未发展党员教师的党支部,要经常谈心谈话,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激发他们向党组织靠拢的热情,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教师吸收入党。

(三)重点部门,重点培养。对高知群体中党员比例低于学校平均水平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吸引力,逐年提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培养措施,建立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四)加强指导,加大考核。建立合理、有效的高知群体发展党员工作评价机制,强化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学校已将高知群体发展党员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指标体系,请各党总支高度重视,加强对基层党组织高知群体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请各党总支(机关可以支部为单位)认真梳理非党员教职工情况,认真填写非党员教职工台账(附件2),于9月13日前,将台账纸质版交到恪勤楼317B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高知群体发展党员工作报告(包括开展情况、特色亮点、存在不足及今后改进方向)交到恪勤楼317B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

联系人:陈  宇            联系电话:49891712

电子邮箱:dwzzb312@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附件2:基层党组织非党员教职工台账

关于报送2021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培训计划及开展高知群体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rar


 

 

党委组织部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