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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8 09:57 来源:后勤管理处 点击率:

校内各单位:

在永川区委区府大力支持下,我校将在本学期有序组织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18—59岁且身体状况适宜接种的师生员工及有关人员。

二、接种批次

第一批次:校内在岗教职员工,食堂、超市、快递点等校内经营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及合作单位驻校人员;第二批次:在永实习学生;第三批次:在永在校学生;第四批次:居住在校内的离退休人员及家属;第五批次:在永离退休人员及家属。

三、接种时间

各批次具体接种时间另行通知报表联系人。

四、接种地点

通过与永川区卫健委协调,我校定点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医疗机构是兴龙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永川区妇幼保健院老院(汇龙大道二转盘)。

五、接种申报登记

1.在岗教职工及家属以二级部门为单位向后勤管理处卫生防疫中心申报登记。如果夫妻双方均为我校在岗教职工的,在本人所在单位登记,家属经夫妻协商后选择一方所在单位登记,不得重复登记。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所在学院统一向后勤管理处卫生防疫中心申报登记。

3.离退休教职工及家属在离退休工作处登记,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向后勤管理处卫生防疫中心申报登记。

4.超市、快递点等校内经营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登记,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向后勤管理处卫生防疫中心申报登记。

5.学校合作单位驻校人员申报登记由校内业务工作联系单位登记,再向后勤管理处卫生防疫中心申报登记。

6.学校后勤管理处卫生防疫中心汇总后向永川区卫健委申报登记,服从永川区统一调度。

7. 未满18周岁和已满60周岁的人群暂不登记。

8. 申报登记表样表在文理防控工作群下载,疫苗接种联系人:龚吉淼,技术负责人:乐波。

六、其他

1.所有接种对象务必仔细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前后的注意事项,并如实回答医生的有关询问。

2.所有接种对象接种疫苗时需带上身份证,并妥善保管预防接种凭证等相关资料。

3.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费用由地方财政补贴。

4.接种工作未尽事宜或有调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注意事项.docx



                                             

后勤管理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