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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年寒假科研实验室准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5 10:25 来源:科研处 点击率: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结合科研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寒假期间,各科研实验室的各项安全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其是否对本单位教职工开放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科研发展需要,并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最后将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的相关材料交科研处和疫情防控办备案。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1年1月15日